长钢的一位党委副书记介绍说:“抵债抵来的东西五花八门,有价值100多万元的不锈钢指甲刀,还有几十万元的勺子、菜刀、布匹,真可以开一家百货商店了。”
据长钢党委书记武维宇介绍,他们公司回笼货款只占50%左右,企业不得不用大量的钢材产品去交换废钢、焦炭、天然气等原材料、能源与零配件,1999年全年外购原辅材料7.38亿元,其中用钢材交换的就近5亿元。
这种落后的物物交换,使正处于困境中的长钢叫苦不迭。一方面,他们不得不接受用户高价抵来的汽车、生活用品、厨房用具等物品,然后低价出售;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用钢材产品去换取高于采购价的原材料。
四川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张泽荣教授认为,这种以物易物是“三角债”衍生出来的一种怪现象,甚至成了社会上的一种传染病,已经成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。表面上它表现为市场行为主体的市场信用差,市场经济交易规则不规范,而背后却是体制问题,因为长期以来,政企没有分开,企业没有真正成为市场法人主体。
(《中国企业报》2000.6.27张伟文)